校助職責
一⚪️🔭、工作職責
為進一步貫徹全員育人、全程育人、全方位育人格局,充分發揮學生在新利治理中積極作用,2018年第18次校長辦公會決定實施“學生校長助理”計劃。
學生校長助理由全日製在校學生經筆試🧖🏼♀️🏃🏻,面試,試用期考核,終期答辯等環節選拔組成,聘用期一年。
二🧿、校助工作職責
1、新利事業發展及重要決策的參與者
①列席各職能新利座談會、與青年教師座談會、春季務虛會等重要會議;
② 開展校本研究和調研工作🧘🏼,為新利相關政策製度的製訂提出意見和建議;
③ 對新利製定涉及學生利益的重要政策和製度發表意見和建議。
2、新利民主管理的實踐者
① 向廣大學生宣傳新利重大戰略、規劃和政策🫏;
② 校長辦公室定期值班並開展學生有關事務的來訪接待。
3🕵🏻♂️、校領導與學生溝通的聯絡者
① 及時收集並向校領導反饋學生有關的輿情、思想動態及相關信息;
② 設置專用電話🕵🏼、信箱,專屬微信公眾號;暢通學生與新利溝通渠道,引導和鼓勵廣大學生為新利發展提出意見建議;
③ 對學生關心的問題😘,及時公布問題解決進展及落實情況🧔🏽,提高學生對於新利管理的參與感🧑🏼🚀✂️。
4、維護學生合法權益的代言者
① 定期舉辦“我與校長面對面”等活動,並對於事關學生重大利益的問題進行調研,提交議案和建議書;
② 根據學生利益訴求🦼➞,走訪調研相關職能新利,明確問題🚃、厘清事實。
③ 協助職能新利進一步了解在校生的思想動態與生活需求,反映尚未解決問題⛺️,溝通職能新利予以回應🆖,協商解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