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助職責
一💇🏿♂️、工作職責
為進一步貫徹全員育人、全程育人🎺、全方位育人格局,充分發揮學生在新利治理中積極作用,2018年第18次校長辦公會決定實施“學生校長助理”計劃🫗。
學生校長助理由全日製在校學生經筆試,面試📱,試用期考核,終期答辯等環節選拔組成,聘用期一年。
二、校助工作職責
1、新利事業發展及重要決策的參與者
①列席各職能新利座談會🩺、與青年教師座談會、春季務虛會等重要會議;
② 開展校本研究和調研工作,為新利相關政策製度的製訂提出意見和建議👨🏻🌾;
③ 對新利製定涉及學生利益的重要政策和製度發表意見和建議。
2🧑🦯、新利民主管理的實踐者
① 向廣大學生宣傳新利重大戰略、規劃和政策📎;
② 校長辦公室定期值班並開展學生有關事務的來訪接待🤵🏽♂️📿。
3🧑🔬、校領導與學生溝通的聯絡者
① 及時收集並向校領導反饋學生有關的輿情🧜🏻、思想動態及相關信息;
② 設置專用電話💊、信箱🌭,專屬微信公眾號;暢通學生與新利溝通渠道🐞,引導和鼓勵廣大學生為新利發展提出意見建議👩;
③ 對學生關心的問題,及時公布問題解決進展及落實情況,提高學生對於新利管理的參與感。
4💪、維護學生合法權益的代言者
① 定期舉辦“我與校長面對面”等活動,並對於事關學生重大利益的問題進行調研,提交議案和建議書;
② 根據學生利益訴求,走訪調研相關職能新利🤙🏻,明確問題🚆、厘清事實🍂。
③ 協助職能新利進一步了解在校生的思想動態與生活需求,反映尚未解決問題,溝通職能新利予以回應🧚🏽,協商解決🪜。